何恒礼曾经是个不起眼的士族子弟,家族里边多少有点门路,便将他送来了京城之中,希望他出人头地,可惜在四处都是金银财宝的京城,一个人的拼搏,实在是太难了。
他不希望父母兄弟失望,不希望他们砸在他身上的金银百花,因此日复一日地争,周而复始地搏,不停地读书,拜会各路大人,希望能得到他们的青睐……可惜没有。
没人看得上他那点微不足道的才能,也不觉得他是什么可造之材。
如此,整整十年,少年意气被风霜消磨,父母老去,家族衰落,他还是没有出人头地,如果再这样下去,他也只能在朝廷当个七品小官,了此一生。
如果不是“那个人”发现了他的话。
如果有心之人仔细调查,便会发现,这一两年之内,何恒礼的晋升之路飞快,从一开始的七品芝麻官到了现在被礼部尚书重用,堪称平步青云,他才能又没什么特殊之处,顶多是刻苦用心了一些,说是背后没人在指派,那恐怕是没有人信的。
当然,如今的朝廷水深火热,北疆又打得如火如荼,没人注意到这一星半点的风声,他不过是芸芸众生中一个小小的蝼蚁罢了。
这一天,下了午朝,照旧听文武百官在朝会上吵吵嚷嚷了关于北疆打仗的事宜,他也插不上话,离开皇宫以后,便把官服换了下来,去了一趟长安街。
他为人胆子很小,又在多年辗转中消磨到了少年意气,变成了个沧桑的中年人,外出的时候也不怎么喜欢带人,十分低调。
他走进了流云楼中,照例在一楼角落里的一个位置坐下,店小二和掌柜的都已经认识他了,也知道他最近在朝中还算得志,便十分殷勤地上来给他添茶,问他想吃什么。
大概安排好了以后,何恒礼便一边喝茶,一边抬起头随意地看着窗外的人来人往,开始走神想着这两天北疆战事的情况,心中有些忧虑。
他家乡虽然在中原一带,但是原本也要早做打算,见势不好,便要离开京城,带着自己的家人逃到南方去,并不打算和自己所效忠的朝廷一起送死。
还没琢磨出个所以然来,他突然感觉到自己面前吹来了一阵风,下意识地抬起头,忽然看见对面原本空的座位上多了一个人,竟然是现任大理寺卿李云鹤。
这位朝廷钦差也是朝廷重臣,他见状,连忙要起身行礼:“李大人……”
“何主事不必多礼,快快请坐。”李云鹤朝他露出了一个十分和善的笑容,还顺手替他把面前的茶杯倒满了。
何恒礼不明所以,但是听说李云鹤是个靠得住的好人,应该不会对他怎么样,所以将信将疑的坐下了。
确实,李云鹤不会对他怎么样。
但是一桌之隔,蔺央戴着个斗笠,就坐在旁边静静地听着,薛冲和他面对面,两人打扮得像做贼的,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,不过好在长安街上鱼龙混杂,所以也没什么人注意到。
薛冲往旁边看了一眼,然后对他做口型:“上钩了。”
蔺央不动声色地看了那边一眼。
他们观察了好几天,平时何恒礼外出和上朝,身边零星都会有人跟着,不是眼线就是专门盯着保护他的,可见这个人身份还挺贵重。
何恒礼每天几乎是固定的时间,都会在流云楼里喝口茶,歇歇脚,掌柜的都知道这个人,所以他也比较放心一些。
今天难得一次,何恒礼比平时早出门了一炷香的时间,身边没人跟着那便是现在了,他以最快的速度通知了李云鹤,几人便按照一开始所说的那样,各自分头而行,最后在流云楼碰头。
“仰慕何主事已久,只是先前没有相识一场的机会,今天恰好路过流云楼,看见主事独自喝茶,可是有什么心事?”
李云鹤笑得十分纯良,他面相虽然凌厉,但是整个人气度还比较柔和,让人一看便会自然而然地相信他是个好人,也会下意识地放下戒备。
何恒礼下意识回答:“也没多大的事,就是……”
然而他受人提拔,主要的原因就是办事谨慎,口风紧,大事小事都不轻易往外说,因此话说了一半,他又临时话锋一转:“就是随便看看,休息休息,李大人今日来,有何贵干?”
李云鹤平时看起来木讷寡言,但是真让他寻人唠嗑,他也不是不能唠,于是两人便你一眼我一语地谈天说地了起来,五湖四海,什么都谈。
不知不觉,何恒礼有些被李云鹤风度翩翩的谈吐给吸引了,愈发专心致志地听着,薛冲在旁边都有点傻眼。
一开始他还觉得应该派蔺央去做这个说客,毕竟他觉得自家公子比较能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,然而现在看来,貌不惊人的李大人竟然也是个中翘楚,果然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。
蔺央一副一切都在意料之中的神色,不紧不慢地边喝茶边听着,此时他用易容术在自己脸上再次修修补补,虽然不够精湛,但蒙混过关是足够了。
又过了大概一盏茶的功夫,李云鹤主动起身告辞,何恒礼看起来是完全拜服在了他的博学多闻之下,很是殷勤地主动提出要送他回去,李云鹤欣然答应,两人便一前一后离开了流云楼。
薛冲和蔺央互相使了个眼色,把银子往桌子上一放,也跟了上去。
流云楼里客人来去喧嚣,谁也没意识到不对,店小二随手将两张桌子上的银两都收了,紧接着去招呼其他客人去了,繁荣昌盛之中,暗流下的风云反倒无人在意。
北疆的天变得快,昨日还是大晴天,今天便有阴沉的迹象,天沉闷了下来,风渐渐停了,几乎像是难得一见的下雨的迹象,霍缨不由得有些感慨,莫非凤屠军当真是时运所在,万一是这两天开打,那火可就要烧不起来了。
霍缨和巧儿多聊了两句,最后的话音还是不可避免地落在了那场战事上:“就像你所说的那样,我那个朋友也赞同,一切在黑暗中耍的把戏,无非都是障眼法,在白天的时候看都是破绽百出的,所以巫毒术怕火,在火光中无所遁形。”
这所有的一切,听起来都有一些神话色彩,然而并非完全如此,凤屠军是将计就计,假装上当,然后来个一击致命。
巧儿也有些惊喜,她没想到自己无意中听到的一句话,居然起到了这么至关重要的作用。
略微歇息了片刻,霍缨很快又离开了帅帐,去伤兵所里看了一眼,江承云还在里面忙前忙后,不过大概是否极泰来了,所有的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走,病人也好了许多。
江承云看见她来了,正好嘱咐完最后一个伤患几句话,便走上来,问道:“侯爷,那天的巫术,军中其他人没留下什么隐患吧?”
霍缨摇摇头:“那种古怪的笛声,我起初也怕它会对人的心神造成损伤,不过现在看来并不会,只是一种很拙劣的障眼法……当然,也有可能是凤屠军的心志坚定,远超一般人。”
“昨日,姜戎将军带我去那里看了一眼,四处都是遗骸,我只闻到了一种奇怪的味道。”两人一边往外走,江承云一边压低了声音,“这味道我在南疆的时候闻到过,是一种邪术材料的气味……某种毒草。”
霍缨看向他,两人走出来,北疆驻地里的风一刮,清冽的冷风卷过长空,令人耳目一新。
然而,霍缨却只感觉到无边无际的冷意。
江承云:“巫术和所谓的邪术,不可能是毫无理由的,光靠让人看一眼就能蒙混过关,那这也太神了,我想,有时候各位的神智出现混乱,极有可能是北燕人的铠甲或者什么东西上,提前涂了一些草药,闻到这种味道,会影响人的神志。”
不愧是西南医学世家,果然靠谱,这可比什么巫术可靠多了,霍缨又想起来那支所谓的“北燕皇商”,一开始也是来送草药的。
“之前有人告诉我,赵淩夜是北燕最后一位术士的徒弟。”她琢磨了一下,又道,“若是按照这么一算,这最后一位术士,和北燕上一位著名的太子蔺铭懿,似乎是差不多时候的……他们会不会有什么关系?”
江承云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。
他以为霍缨会问那是什么草药,这味道该怎么避免,结果她问来问去,竟然是为了问什么蔺铭懿的事情。
“侯爷,我知道您担心公子,但是我是郎中,不是学士,不知道这么多。”江承云好脾气地解释道,“不过侯爷听我一言,趁北燕人下次发难之前,在各位将士身上带一种特殊的香包,让将士们闻不到北燕人毒草的味道,或可以减少那些幻觉的影响。”
巫术的其中一个重要部分,便是致幻,如果在战场上让战士们看见尸山血海的幻觉,那是有可能影响战局的。
霍缨苦于这个问题良久,如今竟然迎刃而解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