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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怕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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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画像?”魂海内,凌无朝问。

在沈越冥的要求下,白色小人不再席地而坐,也用了躺椅休息。

自从知道胖胖能帮着投喂,沈越冥专门给他送了不少吃的进去,让他别再每天闷头睡觉。

“对,你看什么时间方便,出来给他画张小像。”

魔域煅器房里,沈越冥正将两把断枪放在锻造台上比对材料,再次感叹独臂是真的不方便,凌无朝到底是怎么用一只胳膊生活几百年的。

前段时间通缉那个渣男前夫兄,通缉令上都没有他的脸,外面很多热心侠士反馈,说他们不认识那个渣男,希望魔皇能给个画像。

沈越冥起初以为外面的人都认识天魁宗的“沈越冥”,只发了通缉令,没带脸,现在一想,还真的缺张画像。

而且他也想知道,那个渣男到底长什么样子。

凌无朝沉默片刻,说:“好。”

沈越冥确认,“你会画画吧?要是为难就算了,我去问炮仗兄弟。”

“会,我从没忘记过他的模样,闭着眼都能……”

一缕神魂猛地弹了下白色小人脑袋瓜,沈越冥:“恋爱脑,收!”

“……”

沈越冥先用普通材料模拟了两把兵器复原后的长度、重量,计划好去迎仙林要带多少木材回来。

邱竹歌在外面捧着一盆樱桃吃,小白鸟落在她盆上,低头啄啄啄,吃得肚子鼓起来,嘴巴都染了色。

邱竹歌跑进去喂他一个,嫌里面闷,又跑出来,嚼嚼嚼。

“不用这么麻烦,小凌哥哥,我带人跟你去,把那山上的树全卷回来就好了,你想用多少用多少。”

沈越冥刚让小白鸟送了几颗樱桃到魂海,盯着凌无朝乖乖吃了他才满意,回邱竹歌道:

“那怎么行,小邱,用多少砍多少,以后想用还能有。我们是去向自然寻求原料,又不是强盗,要把所到之处洗劫一空。”

“哦……”

邱竹歌的尾巴晃着自己裙摆,带得上面漂亮的饰物碰撞轻响。

“小凌哥哥和寻鹰哥,还有我哥哥,你们三个都是一样的人,所以你们能成为朋友。”

沈越冥第一次听她提到李寻鹰,在此之前,他还以为邱竹歌并不认识小凌哥哥的“绯闻情郎”。

“你来魔域前,哥哥就联系了我,让我见到你以后,不要跟你提寻鹰哥。”

邱竹歌垂眼,看着盆里的樱桃。

“我以前和你们只见过一面,却看得出来,寻鹰哥是你很重要的人,他死掉了,你会很伤心吗?”

沈越冥冷哼了声,“不伤心,早就忘了。”

知道他是在故作坚强,邱竹歌惋惜地叹出口气。

“寻鹰哥人那么好,他死了,很多人都伤心呢。”

沈越冥没再理会。

正义游侠李寻鹰的确在落仙大陆声名远扬,这只是那渣男的恶趣味,享受角色扮演乐趣的同时顺便逗弄一下身边蠢笨的情人。

反正凌无朝无论如何都对他不离不弃,曾经受到的伤害不需要解释,不需要偿还,只要在他身边,凌无朝就满足。

他越想越气,神魂探到魂海,卷走了白色小人桌上剩下的食物。

蠢小子,吃什么吃,越吃越傻。

白色小人歪头,疑惑道:“怎么了?”

神魂卷着食物在魂海游荡了半晌,找不到送出来的方法,又气冲冲放回桌上,沈越冥冷声道:“没事,吃你的!”

白色小人点点头,小短手拿起最近的食物,放进嘴里。

看他乖乖吃东西,沈越冥心情能好些。

“对了,小凌哥哥,”邱竹歌吃撑了,打了个嗝,“岑川姐托我跟你说一声,她还得多请几天假,家里实在走不开。”

沈越冥问:“连请这么多天假,出什么事了?”

岑川三天前请了假,原本今天该回来了。

“不知道,她没说,楚桐姐还说抽空去看看呢……哎呀!”

邱竹歌说着就想起来,“洛逍昨晚传信,让我今天去兽人城找他,我给忘了!”

她抱着樱桃就跑,小白鸟从盆里飞起来,落到门前的石桌上。

沈越冥在煅器房里待了很久,弄完了枪,又在鼓捣一些别的,后来他走出煅器房,捏起胖了一圈的小白鸟。

白鹰落地在距离迎仙林最近的迎仙镇。

得益于有迎仙林这个知名景点,迎仙镇的食宿经济很繁荣,光看镇口人来人往,都能想象到镇里有多热闹。

沈越冥要上山,不进镇,该往反方向走。

他在巨鹰背上时,从凌无朝的储物空间挑出一身还算潇洒的侠客装,月白色对襟窄袖,腰系红绸,束起了常年披散的银发,发带坠着几片精巧的银叶。

这是凌无朝以前的衣服,他挑选时,白色小人极力阻止他,觉得这种衣服露出断臂丑陋,希望他选择能遮挡断臂的新衣服。

沈越冥问他,“新衣服什么时候开始穿的,六百年前?”

“嗯。”

因为穿上好看,不会显得身体残缺不全,和李寻鹰在一起的时候,也不会惹他厌烦。

沈越冥哼了声,不顾他的阻拦,坚持要穿刚挑出的那套。

魔皇大人的确漂亮,穿上那样布料柔软的袍子,更显得人优雅飘逸,是一朵只用作观赏的花,一个跟在游侠身旁的无名郎君。

所以一路同行,成名的是潇洒外放的游侠,不是他。

凌无朝在这件事上难得强势,跟他争夺身体的主导权。

刚出来,就觉得左臂断裂的地方有些异样,低头看,不知何时安上了一条木头做的机关手臂,藏在衣袖底下。

袖口露出的部分也是木质的手,整条胳膊用魔气连通,拳头可以轻轻握紧。

黑色小人被他猛地拽进魂海,摔得屁股疼,坐起来揉屁股。

“怎么样?有点粗糙,前几天就在鼓捣了,其实还没做好,今天要出门,先拿来试试。”

又提醒他,“不过就是个摆设,没什么用,平时还是用另一只手。”

凌无朝垂了眼,被束起的头发落在脸侧,问:“你喜欢我这样穿?”

“嗯,这身不论行走还是战斗,都比从前的衣服方便很多。”

“咱们去挑合适的木材,得逛很久,迎仙林修者往来又多,难保不会遇上什么事。”

沈越冥感叹,“你之前那身衣服,用我的兵器实在是噩梦,一不小心就绊住,我都怕还没开打自己就先摔了。”

凌无朝轻笑,“我习惯了。”

“我知道,而且你不用长兵器,没那个烦恼。”

黑色小人站起身,“现在能换我出来了吗,小凌哥哥?真的不丑,很帅。”

沈越冥出来后,顺便捏了捏魔皇大人的腰,补充道:“而且这衣服能秀身材,前几天睡觉的时候我摸过,练得真不错,不用藏着,秀出来才能勾……吸引外面的美娇郎。”

“……”

聊起来了,沈越冥顺带多说两句,想要挑起他物色新情郎的兴趣。

“找个会哄你开心的,到时候抱起来转三圈再按到树上亲半个时辰,保准把他治得服服帖帖,迷得神魂颠倒。”

然后凌无朝就会知道新情郎的滋味好,彻底忘了那个渣男。

神魂在魂海轻轻荡了荡,凌无朝似乎在笑,说:“好。”

-

落仙大陆上奇怪模样的人有很多。

见过魔皇大人的毕竟是少数,认出他的不会大声宣扬,没认出的暗自猜测他可能是个美貌魔修,也可能是个红眼睛的好看凡人,甚至有可能是兽族化人,化成了个俊俏郎君。

魔皇的银发红眸刚引起关注,大家的注意力就被远处一个紫色爆炸头的兽人吸引了。

仔细看,不是紫色爆炸头,那是个少见的水母兽人,顶在头上的,是水母透明的脑袋。

沈越冥也觉得新奇,多瞅了两眼,跟魂海的白色小人笑道:“手脚是好几条透明触须,看着滑溜溜,我都想去握个手……你猜那身衣服穿在身上粘不粘?”

相比之下,凌无朝这人模人样的实在太正常了。

沈越冥一路探寻,挑选需要的木材,爬了几个坡,过了几条河,不知不觉就远离人烟,到了幽静的山林深处。

林子太高,遮天蔽日,四周有些阴冷,走在里面只能听到脚踩落叶的声音。

胖胖嫌冷,早在他进幽林前就离开他肩头,飞到了临近的树上,嘴里叼着朵小粉花,去撩上面的漂亮小鸟。

沈越冥早就想止步了,偏偏这里的树越往里长得越好,他贪心不足,想再往里面些,找最好的木材。

“凌无朝。”他叫魂海里的白色小人。

“嗯。”

好在凌无朝随时回应他,让他心里平静些。

“这地方太黑了,我怕有鬼。”

“落仙大陆的鬼都是避人的,该它们怕你。”凌无朝轻声问,“胖胖呢?”

“你那只花心的坏鸟?早没影了。”

凌无朝似乎不高兴,又问:“林子很黑、你一个人在探?”

“不是还有你吗?”

“你现在止步,别再往里了。”

“里面的木材更好。”

沈越冥还是不舍得,他其实走得有些晕,也早该承认,没什么人是无所不能的,魔头也一样,他怕冷,还怕黑。

“止步。”凌无朝说了第二遍,沈越冥很少听到他用强硬的语气说话,停下脚步。

“你现在能看到最近的三棵树,质量足够的话,就用它们。”

“行。”沈越冥挑好了树,唤出自己的兵器来,站远几步,枪尖聚起魔气,劈斩而下。

劈完树,他默不作声挨个处理木材,把它们打磨得光滑,便于携带,用魔气包裹着放进了储物空间。

他说不上来这是种什么感觉,仿佛凌无朝让他停了,他就可以安心地停,不用再去更黑的地方找更好的木材。

搜集好需要的材料,返程时沈越冥说:“迷路了。”

他脸皮更厚了,其实他没迷路,但这么黑的路他不想再走第二遍,要是能换凌无朝出来走,他去魂海歇着,那就太好了。

凌无朝是《魔皇》的主角,他肯定不怕黑。

凌无朝刚要和他换,沈越冥突然止步,“等等!”

他眯起眼,盯着不远处急速掠过的那个人影。

青年男人,一身绿,脚底生风,行步匆匆。

这不萨谟兄吗。

他启步跟上,魂海跟白色小人说:“我找到路了,先不换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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