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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4章 身世之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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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经阁的火势太大,等完全熄灭的时候,司卿大概已经烧成灰烬了。

她性格多疑,不会向太多人透露自己的行踪,仅仅身边几个人知道,大概就是第六层倒地的那几个尸体了。

赐月营暂时还没乱作一团,没有人确定首领是死了还是去执行秘密任务。

从藏经阁里拿到的消息很重要,文玉雁必须找个安全的地方再从长计议。

受伤的云锦舟被送回营帐治疗,她独自一人来到了高塔下。

那边的火再怎么旺盛,高塔还是在这里默默伫立着,冷眼旁观世间的一切。

她所顶替的那个侍卫失踪了,只在藏经阁附近的草丛里找到他的盔甲,统领正在召集人搜寻,怀疑此人是外来的细作。

而真正的侍卫已经被池塘里的水泡得面目全非了。

没有司卿在一旁虎视眈眈,文玉雁顶着江洲通判的名头在营里自由多了。

她询问塔下的守卫:“昨夜有什么怪事吗?”

守卫面面相觑,不知道该不该禀告,司卿才是她们的上司。

“尸体会被送到哪里?”

她换了种问法。被告知是焚烧炉。

昨夜多亏那个江洲少年给了她火石,否则现下早就转世投胎了。不过就算她什么都不做,文玉雁也存了私心希望能再见一面。

她先回了昨夜两人谈话的营帐,这里还住着另一个人,夜晚巡视的侍卫白日不用轮班,她打着哈欠说人没有回来。

文玉雁叹了口气,朝焚烧炉走去。忙活了那么久,对于不知道的人来说也就过去了一夜,太阳才刚刚升起。

清晨,焚烧炉。这里的下人还没有上工,他们常年和赐月营的尸体打交道,就算现下碰到鬼也见怪不怪了。

文玉雁开口想询问,却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她的名字。赐月营每天死掉的无名人氏多得是,这里从来不是什么风平浪静之地。

换了衣裳,银两也没了。她只能卖自己“江洲通判”的面子。这个名字由于司卿的疯狂举动已经人尽皆知,忙碌的管事让她自己找。能被送到这里的也不是什么重犯,大多是不听话的侍从。

文玉雁一一地走过尸体。大多都去世不久,躺在那里再也动不了了,她们的母亲,她们的好友,会伤心吗?

为了目的杀掉的那个侍卫,他难道该死吗?每一条生命都是相同的,都是母亲怀胎十月生下来。她的心里一时五味杂陈,觉得自己好像离想走的路越来越远了。

文玉雁最后在一处停下了脚步,默默伸手帮她合上了双眼:

没有奇迹,她死了。如此善良炙热的一个人,被一柄剑穿心而过,死前还瞪着眼。她为素不相识的恩人贡献了一切,即使恩人不认识她;她为高塔里的囚犯做了最后的努力,即使她们仅仅只是被关在一起。

而为了达成目的不择手段的文玉雁却好好地站在这里,这就是老天奶的安排吗?她感到很迷茫,找不到最开始的心了,和沈至格一样在原有的道路上偏离了方向。

——

营帐内。

暂时还算平静,两个人坐在一起商议收集的信息。

“你是说,沈翊联系古厥制造了瘟疫?”

他的眼里写着难以置信,文玉雁缓缓点了点头。

沈翊取得了古厥的支持,自愿成为敌国的幕僚。瘟疫都开始只是一个感染蛊虫的古厥人,沈翊把他带到了江洲,让更多人染病。

然后自己再站出来,拿出救人的药方,由此得到朝廷的嘉奖,一路升官。

可她没预料到瘟疫蔓延得这么快,很快就传染到了江洲外,感染的速度远远救人的速度。

无数百姓发了高热,喉咙肿胀。呼吸困难而死,死前全身红得像个红薯。可笑的是,真正的罪魁祸首因为役症的扩大,控制住灾情后获得了更大的嘉奖。

这条通往宰相的路,是用无数人的鲜血铸造成的。也难怪她做事这么绝,连逃出去的几个孩子都要杀害,唯恐暴露自己的秘密,顶着无数人的命活了九年,最终坐上了高位。

昭月五年,距今十五年,姚与高丽爆发战争,古厥趁虚而入在姚边境埋下自己的棋子,与沈翊取得联系拉拢到在江洲存在已久的赐月营为自己所用。赐月营的前身干的都是一些小事,知道的消息可不少,很快就被古厥收买,在更靠近边境的宜州建立了主脉,并发展至今。

沈至格要是知道她参加的那场战役为沈翊铺了路,不知道该是什么表情。她与李以临带领士兵攻打敌人时,也许就会让城内巡逻的人数减少,给了古厥可乘之机。

她也许会庆幸,毕竟沈翊掌了权,权才有可能落到她的手里。然后对自己拿下沈府这件事更理所当然,毕竟这是自己的一份功劳。

不过。她可能没机会了。

文玉雁:“我会,告发沈翊。”

告发她,沈府会落到满门论斩的下场。告发她,报了这绵延十几年的仇恨。告发她,以后夜里能做个好梦,不必愧对梦里的娘。

在仅剩的三个月内,了结一切都仇恨与纠葛。

她疯了一样地想知道文娘为什么而死,死前有没有说过什么,被葬在了那里。

文玉雁拿出赐月营的地图:“我们今夜就离开。”

她又想起了什么,掏出和沈翊的书信一起带回来的账簿,推到云锦舟前:“要不要看看?”

他目光有些躲闪,似乎在逃避什么东西,却又隐隐期待着想象中的发展。

文玉雁问:“你来宜州是为这个?”

他不说话,表情明显是承认了。

文玉雁:“那打开看看吧,为了它也受了不少伤。”

他抬头望天空,外面阳光明媚,天气很好。

云锦舟:“我是跟云锦亦一起逃出高丽的。”

“最初,只是逃避和亲的命运。”

那是,他们还是感情很好的一对兄弟,会一起练剑,一起骑马,一起去学堂。直到母王说要传王位与妹妹,送一个孩子去姚和亲。

两国之间早就有不小的问题,和亲也是一种缓和手段,姚二皇女与云锦舟年岁相当。

孩子不懂,以为是使臣带来了这个消息,十四岁的云锦亦杀了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使臣。

矛盾更加尖锐,到了不可缓和的地步。加上先前的种种摩擦,战争爆发了。

云锦亦说,我们逃吧。云锦舟问,去哪?

他沉默了很久很久。

云锦舟:“最后他说,我们去战场。这场战争我也有错。”

“我同意了,上战场真是个错误的决定,不如去和亲。”

云锦亦去了战场,在那里遇见了骑着马的沈至格,她放了他一命。

云锦舟又道:“真是可笑的爱情,这是一段孽缘,救一命就爱上了?”

他似乎意识到了什么,心虚地看了一眼对面的文玉雁,补充道:“我们不一样。”

文玉雁点点头,示意他继续讲。

沈至格没说什么,云锦亦却陷入了爱情。他很快就要满十五,情窦初开的年纪。

云锦亦最后说,我们逃去姚。

云锦舟:“我问他为什么,他骗我说姚很大,母王找不到我们。我当年真是单纯,于是我同意了。留下早晚会遭到惩罚,毕竟他杀了使臣。”

两个孩子连夜跑出了母国,先到了姚的边境,宜州。

云锦舟:“当时的宜州,大概就是古厥刚插手的时间。赐月营势力不大,那里和高丽的语言相近,交流起来没什么问题。”

第一次离开王室的孩子像是刚出笼的金丝雀,不通人事,带来的金银珠宝很快就在到宜州前被人骗光了,只能在宜州流浪。

云锦舟:“我们找到了一个能睡的地方,就是那个山洞,吃野果为生。”

山洞靠近城门,云锦亦长得漂亮,被几个人贩子盯上了。宜州当时还没有封锁,城门处人多,出门的云锦亦被几个人牵住了,云锦舟在一个胡同里找到了他。

云锦舟:“他当时满身血哦,真可怜,如今想想还怪解气的,早知道让他被打死了,可惜当时他还没露出真面目。”

当年他才十岁,很害怕,跑出去求助,又撞上了一个人。

云锦舟:“是该死的沈至格,战场上我没见到她,那是第一面,我不认识这个就是所谓云锦亦的梦中情人。我看她长得面善,就跪到她的马下求她出手。”

文玉雁默默算了算,大概是李以临口中沈至格去高丽的三个月中发生的事。

云锦舟:“她还在骑马,但还是出手了,进去巷子里救了云锦亦。”

“来了个人,一看就是习武的。人贩子就跑了,沈至格就走过去,看着云锦亦笑了一下说,又见面了。那个傻子真的完全沦陷了,我都怀疑他喜欢沈至格的马,两次沦陷沈至格都在骑马,十足的傻子。”

沈至格把两个王子带回了京城,安置在小院里。

沈翊那时已经傍上了师母,去了江洲做官,沈家也算有点钱:沈至格在京城很自由,只需要防着一个二傻子沈至深,刚出生的沈至景一起带去了江洲。

云锦舟:“我看得出来,沈至格挺恨高丽的。她把云锦亦带出去参加宴会,用他的容貌装饰自己。她没在别人面前表示过云锦亦来自王室,但每次见他被人调戏回来都特别开心。”

云锦舟:“云锦亦太蠢了,还以为沈至格是真喜欢他。带他出去,他被调戏也开心。不带他出去,他就在小院里给沈至格缝衣做饭。那么嫩的手,冬天还要摸凉水。明明能清下人,沈至格就故意让他干,夜里腰累得都酸了,真蠢。”

“后来沈翊回来了,当了官,风光得不行。沈至格有时候会醉醺醺的回来,让云锦亦给她煮醒酒汤。我听到碗碎的声音,还以为云锦亦挨打了呢。跑过去才看见,两人已经亲上了。”

后来那间主房里又传来各种各样的声音,云锦舟每次都急匆匆跑过去,再一脸郁闷的回来。和哥哥的交流变得越来越少,他学会了自娱自乐,摘片叶子玩一整天。

云锦舟:“就这样过了五年,我十五了。”

十五那年,小院里发生了大事。

沈至格要把逐渐长开的云锦舟送给沈翊做小妾。

相依为命的哥哥知道,但他不说,只是一脸幸福地同意了,这是小云锦舟偷听来的。

云锦舟的眼眶有点红,似乎从来没有走出过这件事:“那是我亲哥哥,我出生的时候他也不大,就趴在摇篮前看我。我记住的第一个人不是母王,不是乳娘,是我的哥哥。云锦亦是我第一个记住的人。”

长大后的云锦舟很少哭,现下却控制不住,咬着牙在发抖。

文玉雁坐了过去,拍了拍他的肩膀,递过去一张帕子。云锦舟把帕子塞进嘴里堵住哭声,牙齿狠狠地咬住这块布,用力得好像在咬多年前的云锦亦。

他止住了哭声,继续说:“妹妹出生后我就受了冷落,我和妹妹只差三岁,她满月办了个宴会,很热闹,我们都没有。云锦亦见我不高兴,拉着我下了席,去膳房里自己做了个糕点,说给我补办满月宴,挺难吃的其实,但是我比较懂事,最后也吃完了。”

“我们一起逃出去,没钱做马车就走路。夜里特别冷,他把衣裳脱了给我盖。后来在山洞里,他怕我受欺负,才自己出门找吃的,碰上了人贩子,最后被沈至格带走了。”

他叹了口气,竖起的眉毛落了下去:“我真后悔我去求她,我梦见过这个场景很多次。”

云锦舟没说的是,在梦里他也选了去求沈至格。因为云锦亦被抓走后,最大的可能就是流落风尘。他恨的是对方是沈至格。

他吸了吸鼻子,道:“沈至格根本不爱他,她就是享受凌辱王室的快感,明明可以安插个男伎进去,非要选我,对那个蠢货说我的眼睛好看,过两年毒死正君把我扶正,沈翊也算有地位了。”

大宅院里的小侍,只能待在小小的内院里,下人不敢乱说话,不受宠的一年到头见不到外人,整日对着方方正正的天。

“云锦亦要把我,和他相依为命的弟弟,送进囚牢里。”

“他背叛了我。”

“所以我跑了。”

逃跑的夜里很黑,下着大雨,看不见几尺外的东西。十五岁的少年跌跌撞撞往前跑,躲避着追来的人。有时被绊倒了,脸朝地栽进水洼里,吃了一大口泥水,还有恶心的石子沾在舌头上,来不及收拾就爬起来继续跑。

跑到最后,身后的人还在紧追不舍,他的衣裳全都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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